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郭璞) 记者从襄汾县教科局获悉,自2018年5月下旬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动员会以来,该县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集中排查整治。全县现有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66所,其中已经审批发证的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14所,达到办证条件正在办证的32所,停业限期整改的15所,停办的5所。
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2019年7月下旬以来,该县教科局、公安局联合行动,对全县13个乡镇的宾馆、出租房屋及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同时,县政府制定出台了《襄汾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规范》,详细规定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的13条具体内容,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13条内容。与此同时,专门召开全县校长会议,与各学校校长签订了责任书,坚决杜绝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代课办班等行为;学校与每位教师签订责任书,教师人人写出承诺书,确保教师不参与,不办班;学生人人写出保证书,保证学生不参加非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
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该县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接受群众投诉,积极响应群众呼声,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认真核实,对有问题的培训机构督促其整改,共接收举报案件5起,针对举报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查处。县政府向学生家长下发了《告家长的一封信》3万余份。同时在县电视台、掌上微襄汾、网络上大力宣传国家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政策和措施,宣传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过程和成果,加大违法曝光力度,形成全社会监督校外培训机构、促进其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