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张蕴强)11月26日6时31分,隰县公安消防大队接110指挥中心转警,称位于隰县滨河路暖气公司旁一辆汽车在行驶的途中自燃,需紧急处置。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两辆消防车及8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经观察发现着火车辆为一辆半挂车,主要是轮胎起火,着火位置紧挨油箱,情况十分危险。根据现场情况,指挥员立即将消防官兵分成两组展开扑救,第一组官兵利用多功能水枪对油箱进行冷却,阻止火势向油箱附近蔓延,第二组官兵迅速对车身明火展开扑救。经过20分钟的战斗,火势被完全扑灭,在确定无复燃情况后,大队官兵收整器材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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