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方法 规范运行 确保实效
——尧都区司法局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纪实
临汾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动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目前,尧都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基本上实现了全覆盖,这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当前的农村分配体系下,受利益驱动,有关土地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尧都区司法局充分认识这项工作重要性,积极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去。目前,全省各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5月份,全市在襄汾县专门召开了推进会。尧都区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也已经全面铺开,绝大多数法律工作者已经和所服务的村、社区实施了对接,并且开展了积极有效的服务,但是这项工作全区发展还很不平衡,有些地方对接不到位,作用发挥的不好,为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立即行动起来,把这项工作再向前推进一大步。各村和社区,要珍惜和利用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这个平台,积极和法律专业人员沟通,让他们为我们村、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我们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治理。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也要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架起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搭起展示才华、宣传法律知识的舞台,创造拓展业务的潜在市场,争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一是建立定期服务制度,各处、所、中心可根据实际,规定法律顾问工作人员每年在农村开展的法律讲座、组织的法律服务不得少于一定的次数,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名册和工作台账,做到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办理具体法律事务的,做到一事一档,一年一汇总分析,一年一整理装订“十个一”,确保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性和延续性。三是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农村法律顾问及时报告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影响较大的涉法问题、涉及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确保重大问题、群体性事件得到正确妥善处理。
四是建立工作交流制度,定期开展总结、研讨活动,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五是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和定期考核制度,对农村法律顾问履行职责情况开展不定期的回访检查,对认真履职的人员及时予以表扬,对履职不认真、工作不落实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作出更换;制定相应评分标准,并对聘任的法律顾问人员进行严格的考评,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确保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得到有效监督。
在创新工作方法上,在全区落实“五式”服务法,以提升法律顾问的工作实效:一是“会诊式”服务,对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集体“会诊”,提供团队式服务,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各类法律难题。
二是“渗透式”服务,主动进村入户,加强与基层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把法律服务渗透于日常的群众工作中。三是“约定式”服务,基层群众可自行与法律顾问约定服务时间,及时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四是“上门式”服务,对村(社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特定群体上门服务,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中。五是“平台式”服务,通过电话、传真、网络和2228148法律援助热线等信息化平台,传导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法律诉求,及时通过短信、微信、QQ等信息平台解答群众问题,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除此之外,各司法所可根据司法局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学习省内外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增强工作信心,激发工作活力,提升工作实效,全面落实各项要求,努力做到五优。既:服务队伍优,服务质量优、服务效果优、服务模式优、服务监督优,不断推动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事关“法治尧都”建设、任务繁重、意义重大。通过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服务在农村(社区)全覆盖,让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便捷的法律服务,让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援助,让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一定要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一定要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使全区广大农村和社区自治管理法制化水平明显提高,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农村和社区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全面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推动“法治尧都”建设健康发展,为促进富民强区做出更大的贡献。(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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