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郝海军) 10月8日,记者从尧都区车站街办事处建设社区居委会了解到,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和《临汾市2015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贯彻落实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车站街办事处建设社区对辖区燃煤炉灶及煤炭运输储存和使用进行集中整治。
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居民住户生活用煤必须到市煤炭部门公告的合法煤炭销售点采购,取缔非法无证和不合格煤炭销售点;禁止在辖区销售燃用硫分超过1%的煤炭;禁止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运煤车辆进入辖区;营业性燃煤炉灶取缔后原有存煤必须自行清理,不符合销售标准的煤炭不得转卖给居民,否则一律没收;工业企业储煤场以及居民住户煤炭堆放场必须覆盖封闭,不得露天堆放和储存。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从事经营活动中所使用的燃煤炉灶均列入整治范畴,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供热锅炉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自行拆除,全部实施集中供热,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之外的燃煤供热锅炉必须改用清洁能源,辖区内所有燃煤茶浴炉、食堂大灶等必须改用天然气、电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自2015年12月1日起,对未按要求完成拆除改造的,相关部门将依法拆除燃煤采暖锅炉,没收燃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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