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保教质量 保障幼儿安全

尧都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工作

2016-04-19 09:37:47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郭秀婷)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近日,尧都区教科局召开了“2016年学前教育工作会”,进一步规范办园管理工作,使幼儿健康、茁壮成长。

  据了解,该局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的通知》、临汾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下发通知,并要求参会幼儿园严格招生行为、招生规模、收费行为,合理招收幼儿,按照年龄编班,严格控制班额,科学合理安排一日活动,遵照《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幼儿创建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坚决克服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育目标进行教育教学,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该局要求各幼儿园举办者要按照“一证一园”的要求,依法持证办园,按要求参加年检;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保育设施设备,并具有物价局《收费许可证》,严格按物价局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巧立名目,自行设立收费项目;严格实行园长负责制,严格审查从业人员资格,严格教工准入制度,确保保教行为及保教水平。按照要求合理配备资质达标的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员、炊事员、安保人员、门卫等岗位人员,保障幼儿在园安全。

  此外,该局要求各幼儿园应具有《卫生保健合格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幼儿体质监测、晨午检、科学配餐与传染病的报告、隔离、消毒等卫生保健工作,提升卫生保健水平;幼儿园食堂食品及原料采购进货渠道应正规,并建立索证和登记制度,有食品出入台账和留样登记,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防止幼儿食物中毒;坚持开展安全教育与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对房屋、设备设施等进行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消除隐患。幼儿园一律不得使用不达国家校车标准的接送车接送幼儿,从而切实保障在园幼儿的身心健康,促进尧都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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