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韩晓芳 郝海军)久占为业,拒不归还,这事真实地发生在尧都区杨先生兄弟之间。5月23日,杨先生诉说了自己特殊的经历。
杨先生是一个退伍兵,当年退役后一直在临汾市区做生意。由于当年杨先生的生意风生水起,对于家族成员的就业、创收等多有照顾,鉴于杨先生对整个家庭的贡献及对未来养老和就医的考虑,2011年2月,在父母主持、兄妹4人的参与下,杨家召开了一个家庭会,父母自愿将自己名下承包的土地无条件过户给杨先生耕种。由于他忙于做生意,便将村里分给他的承包地和父母名下过户的承包地委托给哥哥耕种。如今,杨先生想要回这两块地,但他哥哥拒不归还,经多次调解无效,杨先生一纸诉状将哥哥告上法庭。
尧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本案中,关于杨先生请求哥哥返还其父母承包地一事,虽然原、被告及父母签订了协议,但未经村委会备案、同意,故法院对杨先生的此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综上,依法判决哥哥于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杨先生个人名下的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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