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是顽疾 骨头再硬也要啃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韩晓芳)2月27日,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到,为进一步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我市建成区各类建设活动健康有序进行,今年,我市要继续下大力气破除顽疾,在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的同时,还要对被认定的违法建设逐步进行处理,截至今年年底,清理违法建设比例累计不低于50%。
此次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可概括为:控新增、消存量、建机制,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对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2016年1月1日后新增违法建设依法予以停工,该整改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确保实现违法建设总量“零增长”;对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2016年1月1日以前的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分类处置,到2020年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管控、整治长效机制,使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对象是:中心城区建成区54平方公里(2015年度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中我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范围内已建、在建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未经批准、未按照批准内容或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据了解,该局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消除城市安全隐患相结合、与治理环境相结合、与规划实施管理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对中心城区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存量要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分类标准、处置办法、治理目标,定期销账。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凡当年发现的当拆的新增违法建设,当年必须拆除。所有违法建设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不开后门、不留死角,既要杜绝不法得利,也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推动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联防共治。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城市综合治理水平有效提升。对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尤其是违法情节严重、顶风抢建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反响大的违法建筑和党员干部直接或间接参与的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对逾期不执行处罚决定的,或无理取闹、暴力抗法的,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对直接或间接参与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违法建设中涉嫌违纪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由行政监察机关启动问责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该局局长胡一锋介绍,在中心城区进行违法建设专项治理5年行动是一项全国性的行动,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而且违法建设的存在,破坏城市形象,降低城市品位,制约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违反社会公平正义,要下大力气破除顽疾,解决问题。根据《临汾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5年行动方案》,今年年底,清理违法建设比例累计不低于50%。我市去年已完成10%的目标任务,今年需要再完成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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