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阅读:电商时代的来临,让快递服务走进了千家万户。但消费者在使用快递服务的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麻烦事。
本期《市民问政》栏目,就市民反映的关于快递业务的几大侵权类话题和一些现象,邀请市邮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请他们对快递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该如何处理支招献策。
快件堆积小区门口 居民取件自己翻找
2016年11月,市邮政管理局接到市民热线称,位于临钢生活区的天水小区一菜店门口放置了约400份快件,收件人去了后,只能自己翻拣,无人看管。
接到情况后,该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紧急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投递。
经过紧急处理,当天,所有快件都送到了客户手中。
该局经过进一步了解发现,这些快件是快递企业与客户沟通后放置在菜店的,但此举存在快件容易丢失的隐患。针对此事,快递企业也纷纷反映,虽然客户主动要求放在菜店,但若丢失或损毁,客户仍然会投诉,给快递企业造成大额罚款。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该局一方面要求企业继续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服务协议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位,确保不延误、送货上门、礼貌沟通。另一方面,立即进行“社区快件投递”专题调研,了解辖区内快递企业在社区快件投递现状,及市民消费需求,组织主要品牌快递企业召开座谈会,探讨解决“快递最后一百米”难题。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天水小区快件投递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了解决,由临汾中通公司在天水小区外设立标准化快递网点一个,其他品牌快递都将快件放置在该网点内,用户若有暂存需求,都放置在这一网点,既保证了安全,又保证了服务时限。
“上述案例,是目前存在于我市快递市场常见的一种情况。不过,为了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我们将把‘快递进社区’列为重点,力争用一年的时间解决市区范围内快件‘最后一百米’难题。”该局的工作人员说。
市民提问:发现快件丢失、损坏、收到空包裹等,该如何维护权益?
很多市民在接受快递服务时不会对商品进行投保,但遇到快件丢失时,快递公司会以“未保值,只赔偿运费的3倍”作为答复。
对于这个问题,市邮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快递公司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快递公司在对丢失快件的赔偿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关于‘一般赔偿消费者资费的3至5倍’条款。但是,我市绝大部分快递企业在具体赔偿中,都采取了实价理赔方案,这主要是鉴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市邮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在要求理赔时,要提交相关的产品发票或者网上交易的凭证,以此作为证据进行理赔。
市民提问:快件丢失或损坏后,快递公司只赔运费的三倍是否合理?
在市民接受快递服务的过程中,丢件、收到空包、快件损坏依然是他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对上述问题,市邮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做出了如下解答。
“一般来说,消费者在使用快递服务过程中维权有两种途经:一是投诉、二是申诉。投诉情况中,消费者多会遇到快递员没有提供优质服务,快件在运输中遇到暴力分拣,收到空包等情况。
具体投诉过程,可以直接致电所服务快递企业的热线电话。目前,我市快递市场中的所有品牌快递公司都有投诉热线,市民拨打后,企业根据相关规定,一定会予以答复。”市邮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说,在遇到申诉情况中,消费者多会遇到快件丢失、快件迟迟不到的情况,具体申诉过程,市民可以直接拨打全省申诉热线0351—12305进行申诉。
记者杨全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