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刘女士:培训班突然“挪窝”剩余学费咋办?

律师说法应将没有实际发生的费用退回

2017-03-14 19:32:54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李静 )“刚给孩子交了学费,就收到培训班搬迁的消息。日后,若去新分部上课,就得跨越半个城。若不去那儿上课,培训班也不愿退费。”近段时间,家住市区迎春南街的刘女士遇到了一个难题,令她备感困扰。

  2月中旬,随着中小学开学,各类培训班又开启了新一轮的招生大战。经过“货比三家”,刘女士选择了离家较近的一家美术培训机构,一是孩子试课之后,比较喜欢这家的课堂氛围;二是连续七天转发这家的招生启事,即可获得减免200元学费的优惠;最主要的是接送孩子方便。

  谁知,孩子刚上了两次课,刘女士就接到培训班要搬家的通知。“一名负责人告诉我,由于今年的招生不理想,无力支撑此处的日常开支和房租。于是,总部决定关停此处,让学生去向阳西路的新分部继续学习。”刘女士顿时犯愁了,新分部距离我家实在有些远,也没有直达的公交车。孩子要是去那边上课,接送就是个大问题。”犹豫再三,刘女士决定放弃这一学习机会,希望培训班能返还剩余学费。没想到,培训班委婉拒绝,并再三游说他们过去上课,同时给出了一系列优惠。但是,刘女士坚持要求退费,培训班又故作为难地表示“退费希望不大,只能过去上课”。

  身处进退两难的窘境,刘女士是否有权利追回学费?为此,记者咨询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戴律师。“学习地点发生变动,与刘女士的初衷、目的不一致,影响了孩子学习的稳定性。

  虽然双方没有就此类现象进行书面约定,但是,依据民法的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培训班应将没有实际发生的费用退回。”戴律师建议刘女士尽量与培训班协商解决,在关键问题上达成一致。

  面对当前的教育培训市场鱼龙混杂,培训班良莠不齐的现状,戴律师建议家长给孩子报名时,先了解一下培训班的教学情况、师资情况、管理情况。同时提高风险意识,最好能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一些关键性条款。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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