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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郝海军)3月14日,市民刘女士致电本报热线2037519称,在网上看到“计生办”的一个“通知”,说可以领钱,随后,她便去自己所在社区询问,被告知社区并未接到通知。刘女士纳闷“通知”说得有模有样,为什么社区说不知道呢?据该“通知”内容显示:凡育龄人员(年龄在49岁以下)包括本人和子女两代人分别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本人子女年满10周岁者,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报送相关材料,按照《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街道办将给予本人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此外,该“通知”还要求,办理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照片,其落款为“计生办”,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
记者拿着该“通知”先后走访了刘女士所在的社区和临近的几个社区,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最近有许多社区居民询问过类似的事情,但是社区均未收到上级部门的任何文件和通知。
那么这个消息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呢?记者先后咨询了市卫计委和尧都区卫计局的相关负责人。
“尧都区卫计局并没有发过相关或类似的通知!是否为其他县里发的?”尧都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目前,确实有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进行补贴。但在尧都区范围内,只对农村户口且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补贴。例如,父母均是农村户口,且头胎是女孩,符合二胎条件,但放弃生育二胎的,可在当地计生部门咨询并完善相关手续后,便可得到国家的相应补贴;像这个“通知”上说的是“街道办”给予奖励,不符合常理;且这个“通知”未加盖任何公章,应该是谣言。
随后,记者致电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其表示,市卫计委未发过相关或类似通知。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