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面积五十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百二十七条河流将全设“大管家”
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我市推行河长制工作已全面启动,并确定时间表,到今年年底,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27条河流及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群众关注度比较高、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河流将全部设立“大管家”。
近年来,我市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实施了汾河、沁河、洪安涧河、浍河、涝洰河、昕水河等重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突出改善了全市河流重要区段堤防标准和生态环境面貌。同时进一步加大了水环境保护力度,建立了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水质监测、重要城镇水源地保护等监测保护体系,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从今年开始,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市、县、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总河长和副总河长,分级分段设立市、县、乡三级河长。各级河长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建立一个多部门联动、协调有序的河长办,全力推进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重点任务,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这是解决面临的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
据统计,我市共有大中小河流200余条,其中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27条,包括黄河、汾河、沁河3条省管河流,浍河、昕水河、洪安涧河、涝洰河4条市管河流,其余为县管河流。全市建有中小型水库58座,其中中型水库8座,小(一)型水库22座,小(二)型水库28座,总库容4.7亿立方米。据水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在今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市、县级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市县乡三级河长和河段长,并在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9月底前完成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建立,年底全面建成市、县、乡三级河长制体系。至此,河长制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预计到2020年,我市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将达到58%,重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地下水明显回升,有效解决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采盗挖等问题,河道生态环境明显趋好。(杨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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