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律师:夫妻感情破裂 法院为何不判决离婚

2017-04-23 22:22:24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手机尾号9535的读者咨询:我和丈夫因某些原因感情破裂,已经分居,我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双方感情未破裂,不准离婚。为什么法院不支持判离婚呢?

  接到信息后,记者向律师了解到:在法院司法实践中,有很多人误认为一定可以离的婚,实际上,法院不判离。比如,常见的夫妻双方分居满二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原告不仅需要证明分居满二年,还需要证明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典型的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个屡教不改一般是指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后,再次赌博或吸毒;生活中最常见的是婚姻中一方有婚外情,对方起诉离婚,若有婚外情的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个举证难度非常大。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否则,第一次起诉离婚是很难成功的。

   记者白洁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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