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龄男为“婚”愁断肠
临汾新闻网讯 话说谁不愿拥有唯美幸福的婚姻。日前,我市农村大龄男青年小李自认为迎来了他期盼已久的爱情。在与女方仅见了一面后,父母便为其订了婚,并给了女方6万元彩礼钱。如今,小李想要退婚并要回彩礼钱,女方父母坚决不同意。究竟小李遭遇了什么,为什么要退婚?今天的《普法》栏目为您解读彩礼钱能否返还的法律依据。
事件回放 匆匆订婚后的“痛”
小李今年31岁,是我市某村村民,父母靠种地为生。在村子里与他年龄相仿的男子,早已成家生子,而小李依旧单身,他俨然成了左邻右舍议论的对象,邻居见了他都问:小李有对象了吗?啥时候结婚啊?”时间久了,小李的父母也急着托人为他介绍对象。
不久前,小李父母听说附近村子有个女孩25岁,也正在找对象,便找人为其撮合,希望儿子能和该女子见一面。第一次见面,双方父母都到场了,小李被小红白白净净的皮肤和微胖的体型吸引,两人交谈中,小红羞着脸扭过头,一直没有正面回答问题,小李觉得小红性格也好。
双方父母更是相谈甚欢,第一次见面就聊到了结婚的事儿,或许是期盼儿子能早日结婚的缘故,小李父母当场就定了这门亲事,约定半个月后,为小李订婚。订婚时,为女方先支付6万元彩礼钱,待结婚时再支付剩余的4万元彩礼。
可6万元对小李一家来说,确实是不小的数目,一直靠务农为生的全家,也没有积蓄。
于是,小李父母开始借钱凑彩礼。半个月过去了,在约定的日子里,小李和小红订婚了。
订婚后,小李越发觉得不对劲,两人没有单独见过面,而且每次见小红,她都是支支吾吾说不清楚话。小李心中顿生疑问:小红这是羞涩还是有其他问题?”带着疑问,小李悄悄来到小红所在村子,几经打听和观察,发现小红患有精神方面疾病,智力如小孩一般。得知这些情况后,小李的父母便前往小红家理论:两个孩子仅见了几面,也没有领结婚证,只是 订婚。你们故意隐瞒小红的病情,我们要退婚,你们得退还6万元彩礼钱。”没成想,小红父母联合家族众多亲戚反对退婚并拒绝退还彩礼钱。无奈的小李一家只能哑巴吃黄连。
律师解答 小李有权要回彩礼钱
荒唐订婚,让小李全家陷入债务泥潭中。究竟这彩礼钱能不能要回?万般无奈下,小李的父母向临汾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山西金贝临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晶为其解答疑问。
韩晶表示,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登记是婚姻法律关系成立生效的必备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该“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类情形是指特殊情形下,婚姻关系虽经登记,合法有效,但未履行夫妻共同生活的义务,婚姻关系有名无实;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种情形很多,比如婚前男方为了筹备彩礼,四处举债或者倾其家庭所有,给付彩礼。
小李的遭遇完全符合以上情形。由此,韩晶认为小李有权要回“四处举债”借来的彩礼钱。
记者祁欣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