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日,记者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获悉,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保证广大市民吃得放心、安心,从6月15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强强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
“舌尖”安全 严格把关
据了解,此次综合整治行动中,整治重点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及生产许可证号,是否存在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是否存在标签标识不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
同时,执法人员还进一步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已注销食品企业仍在继续生产,是否仍在继续使用印有无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剩余包装材料制售产品。
针对集(农)贸市场,重点查看市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市场主体是否建立健全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对入场销售者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和管理,是否建立一户一档和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全面整治肉及肉制品经营行为。对市场中的所有畜禽肉及肉制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查看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畜禽肉进货渠道、检验检疫证明和肉品储存等是否合法合规。
对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和检验检疫证明的冷冻肉及肉制品,要依法封存,核查来源,并依法进行查处。
“学校食堂(包括幼托机构、建筑工地和企事业单位等食堂)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取得许可后规范经营;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自检自查、公开公示等相关管理制度。”据工作人员介绍,是否按“五专”要求对食品添加剂进行管理;是否执行从业人健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购进、规范、贮存和留样等相关要求;是否按规定定期维护、校验冷藏、冷冻设施设备等,也是此次整治的重要内容。
此外,本次综合整治行动还将针对聚集性餐饮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尤其是涉及农村(社区)集体聚餐的,重点检查农村(社区)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在集体聚餐举办前,是否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等内容提前向本村(或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是否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集体聚餐的环境与设施设备、食品采购和贮存、加工过程控制、食品留样、加工制作人员体检、培训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部门联动 各司其职
各大部门协同“作战”,全力护航食品安全。据了解,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整治目标的高质量完成,此次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专门成立了领导组,食药监、畜牧兽医、教育、工商、住建五大部门共同联合,为广大市民的“入口”安全保驾护航。
市食药监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提高和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对初级畜产品和生鲜乳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协助食药监部门对生产加工及流通环节畜产品经营和加工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市工商部门负责食品市场秩序,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单位(市场、门店等),并协助食药监部门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
市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加强对广大师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形成良好的饮食安全习惯。同时,负责督促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管理,尤其对租用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户的管理,并协助食药监部门对学校食堂及校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户的监督检查。
住建部门负责对辖区占道经营的食品摊点及流动摊贩的规范整治,并协助食药监部门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对相关领域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畅通渠道 倾听民声
人人重视食品安全,共同关注舌尖健康。为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共治氛围,此次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中,加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舆情收集与分析,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百姓关切,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共治氛围。
“通过此次综合整治,使我市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明显减少,制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采访结束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说。
记者成华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