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今年2月,消费者宋女士参加了某保健售后分部开展的健康理疗和保健产品推销活动,之后接到商家的通知,称商家近期要举办大型优惠活动,特邀宋女士参加。随即在活动现场,经营者承诺其销售的某款产品可以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疾病,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如果不满意,可随时退货,并且产品也可以免费赠送消费者。
宋女士信以为真,遂购买了该商品。回家后仔细阅读了商品说明书,才发现该保健品与销售者宣传的治疗功效不相符,属于保健食品,并无治疗功效。次日,宋女士找到销售商要求退货,对方却以“随后办理”为托词迟迟未解决。无奈,消费者宋女士向有关部门投诉,希望得到解决。
本次消费投诉所反映的就是保健食品行业经营者,故意夸大产品宣传,误导、诱导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消费者在精神上、经济上蒙受损失,也可能使消费者耽误了疾病的治疗,造成更大的身体危害。按照《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及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对产品的宣传应秉承实事求是的精神,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应积极地进行协商解决。
最终,经过有关部门的调解,商家与消费者达成和解,销售者为消费者宋女士进行了全额退款。
通过本案例,有关部门建议消费者在自行购买药物时,须在专业人员(如医生)指导下购买;不能轻信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的虚假、夸大宣传,理性消费。同时,提醒消费者不要被“免费”的噱头所迷惑,如免费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等,其背后往往存在陷阱。
此外,广大经营者应注意保健品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实事求是、理性科学地宣传,欺骗消费者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在不断损害一个企业。因此,唯有诚信经营、实事求是才能稳步前进。
记者 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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