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李静)眼下虽然气温骤降,但是仍有许多人在低温环境中坚守岗位。对此,尧都区安监局温馨提示,室外作业、无取暖设施的作业人员要注重低温作业的职业健康与劳动防护,做好防冻保暖措施,“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标准低温作业分级》的规定,作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摄氏度的作业即为低温作业。”尧都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负责人介绍,低温作业包括在寒冷的室外从事建筑施工、电力输变电线路施工、水库的水上水下作业、水厂的水管爆裂抢修作业等,以及室内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而无取暖的作业,如在冷库、地窖等地进行的作业。
据了解,温度低于人体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低温环境。低温作业应采取哪些防护措施?该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应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加强作业人员的防冻保暖措施。露天作业要设防风棚、取暖棚,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防寒服、鞋帽、手套等保暖用品;室内作业要加强制冷设备的检查检修,严禁跑、冒、滴、漏;定期对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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