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检察院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小记

2020-10-23 09:26:31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多亏了尧都区检察院,拖欠了多年的工资只用了10天时间就解决了!” 近日,由尧都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朱某、郭某等5名家政服务人员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经法院调解结案。接过自己的血汗钱,郭某等当事人激动地对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倾诉着。

  受理申诉 依法办理

  8月4日,朱某、郭某等5人走进尧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提出申诉,要求某家政公司支付拖欠他们多年的工资。

  受理该案后,该院第四检察部对案情进行了调查了解。该案中的家政公司共拖欠朱某等5人自2014年至2018年的劳动报酬共103800元,均有家政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出具的欠条。朱某曾是该家政公司的员工,后被任命为主管,其余4人均是经朱某介绍到该公司打工的人员,与朱某是朋友、亲戚关系。为讨要工资,5人采取了很多办法,但一直没能要回。

  承办检察官意识到,此案能否妥善处理,将直接影响务工者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经与劳动监察部门协调沟通、向当事人核实证据,检察机关认为朱某等5人与家政公司之间存在劳务关系,该家政公司应当支付劳务报酬,决定支持朱某等5人向尧都区人民法院起诉。

  释法说理 耐心调解

  考虑到该案中有的申诉人要去外地打工,时间紧迫。在支持起诉的同时,承办检察官及时联系该家政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向张某讲事实和法律规定,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希望其能尽快将拖欠工资给付朱某等5人。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参与法院的诉前调解,希望双方互让互谅。

  “我不是不给钱,这些年来,因公司经营不善、资金紧张,本打算先付欠的不多的其他4人的工资,但她们非说要一次性将5人工资结清才行……”面对检察官的询问,张某也是满腹委屈。

  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走诉讼程序费时费力,且欠款方张某有还款能力,也有还款意向,如果还款方式能让双方都满意,就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双赢目的。

  检察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并告知他们,如果调解成功,双方既能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还能减半诉讼费用,张某当即同意调解。而朱某则拉着检察官到一旁说:“如果我答应调解,他没把钱全给我,完了不认账咋办?”“只要调解成功,法院会向你们出具民事调解书,这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张某不按调解书给你们付款,你们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个你不用担心。”承办检察官耐心地给朱某释法说理,打消了她的顾虑。

  朱某等人合计一番后,终于同意调解。就如何付款、付款期限上双方虽然各执一词,经承办检察官和调解员多方说服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案结事了 矛盾化解

  8月11日,法院就该案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只等张某给朱某等5人打了款就能画句号了。没想到张某又提出:“这笔钱我得在检察院当着检察官的面给你们,我只相信检察院。”

  8月14日,在尧都区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当着检察官的面,张某专门带了60800元现金,根据调解书的约定,将拖欠的工资交到了朱某等5人手中,尚欠朱某的43000元将于明年4月30日前全部结清。

  承办检察官说,“这笔钱之所以拖了这么久没有给,主要是双方在沟通过程中闹了别扭,心里积存了怨恨。其实如果双方当时都愿意退一步的话,这件事也不会拖到现在。张某不仅被罚款,还上了‘黑名单’,也为自己一时意气用事付出了惨重代价。”

  尧都区检察院将继续积极推动建立检法联动机制,共同为当事人提供调解平台,为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 白洁

     

责任编辑: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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