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舜时代刑罚浅探

2015-01-15 15:49:36 来源:临汾新闻网



我国的刑罚源于何时?“五刑”是什么? 

《尚书·吕刑》中记载着周穆王申述刑法的诰词说:“古时留有教训,蚩尤开始作乱,他的恶劣行为影响到了百姓。人们无不成为贼寇,像鸱枭一样内外作乱,相互强取欺凌。苗民不遵守政令,蚩尤就用刑罚来制服他们,过分地使用劓 、 刵、 木逐 、黥和杀戳并用的五种残酷刑罚,杀害无罪的人。后人把它叫做五虐之刑,简称“五刑”。 

我国各个历史阶段都有轻重不同的五种刑罚(亦称刑法),因而对于“五刑”的解释有几种说法:一说古代以墨、劓、 非 刂、宫、大辟为五刑;一说以甲兵、斧钺、刀锯、钻笮、鞭扑为五刑;一说汉初有黥、劓、斩趾、断舌、枭五刑;一说唐律于名例之首,笞、杖、徒、流、死五刑。明、清律因之。如此看来,尧舜之前就有了蚩尤为惩服苗民所制的五虐之刑。其具体内容则是: 



木逐刑,即宫刑,又称“腐刑”。处此刑者,男子阉割其生殖器,女子则破坏其生殖功能或将女子幽禁于宫中。这是次于死刑的重刑。 

黥刑,又称墨刑。即在犯罪人的额颊、手背等处刺字,然后涂上墨,作为惩罚。一般用于轻罪。 

杀戳,即死刑,又称大辟。《释古》云:“辟,罪也,死是罪之大者,故谓死刑为大辟”。 

历代学者和法学研究家,对于我国刑罚的源头,存有异议。认为蚩尤所制的五虐之刑, 均为侵刻肌肤,残害人体,故名肉刑。其目的 是为维护强权和独裁行径对苗民反抗者的镇压、消灭、报复采取的手段,是野蛮的几乎是野蛮般的手段,非正义的刑罚。所以,它不能成为我国最早的刑罚。 

据史书、文献显示,尧舜时代则不然。《荀子·正论篇》:“治古无肉刑”。所谓“治古”,指的是尧舜太平盛世,革除了野蛮的习俗,不实行肉刑。而是区别不同犯罪性质的不同量刑标准,使强制手段逐渐走向相对合理化,从而提高了社会对人的生命和劳动价值的认识,以及启发人们产生守法意识。其刑罚才是真正意义的刑罚。因此说,我国的刑罚源于尧舜时代。 

尧舜时代的刑罚特征是什么? 

尧舜时代,世称“尧天舜日”、“太平”、“和谐”,是中华民族的文明源头。那时,生产发展已由采集狩猎阶段,进入耕耘农业阶段,人民定居下来。尧都平阳,舜都蒲坂,都在晋南。这里是黄河流域金三角地带,土地肥沃,气候适宜。使用了木器、石器、铜等工具,自然就能出现剩余生产,有了剩余生产,就出现了私有制,阶级对立。这样,维护私有制的国家机器,刑罚、城市、牢狱也就应运而生。 

那么,尧舜时代有哪些刑罚呢?《尚书·尧典》中记载:“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又说:“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责任编辑: 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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