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我当时是太冲动了,行为过激,愿意接受处理,这是我的检查。”这是5月20日,当事人王某(男)对周琴法官说的一段话。
原来,5月19日下午,王某与暴某离婚纠纷一案刚开完庭,案件承办人周琴法官意识到当事人王某在法庭上情绪激动,为了防止庭后双方发生其他矛盾,有意安排暴某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先走,然后再安排王某在笔录上签字。谁料想,当暴某签完字走出诉讼服务中心不足50米远时,还没签完字的王某突然冲出诉讼服务中心,追赶上暴某并发生肢体冲突,当时值班法警周云、王晓东等人和周琴法官及时赶过去,阻止了王某的过激行为,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随后,王某被带回法庭,法官苦口婆心地给王某做思想工作,从王某与暴某相识到结婚走过的幸福岁月,又到婚姻关系破裂所付出的沉重代价,谈话过程没有重复的说教,俨然就是知心大姐与小弟的倾心交流,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时钟已指向21点,王某的激动心情已经平息,重要的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周琴法官看到时机成熟,严肃地说:“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理应受到处罚,根据你的表现我也请示了分管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妨害诉讼的法律规定,决定对你处以300元罚款,并写出深刻检查。”王某当场表示完全接受。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事后周琴法官时说,一个法官在不同的案件中面对不同的当事人要扮演多种角色,面对的是孩子你就得是一位母亲,面对老人你就得是子女,面对同龄人你就得是知心大姐,特别是在民事案件的调解过程中,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效果,虽然累,但在累中我感到欣慰和快乐,我也在每个案件中时时享受着这种“累”的滋味。(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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