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法院:两个平台服务群众获好评

2016-03-22 11:01:59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3月3日,翼城县法院值班陪审员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这是该法院自3月1日实施审判与调解适度分离机制,建立人民陪审员调解平台以来调解的第10起案件。做到了了解案情深入细致,化解矛盾及时有效,服务群众温暖热情,受到了群众的高度好评。

  近年来,翼城法院坚持创新理念,开拓工作,针对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的新矛盾,该法院不断解决和完善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院党组始终把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作为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早在2014年4月份,在县政法委的领导下,由该院牵头在全县建立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社会调解“四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了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法院积极主导、各部门紧密配合、诉与非诉有效对接、诉求渠道畅通、基层群众受益为核心内容的全方位、立体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大格局。

  2015年3月,改建后的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诉讼服务中心作为人民群众进入人民法院的第一窗口,为了让窗口更亮,让这项民心工程更加深入民心,院党组按照办事“一站式”,服务“零距离”的高要求,严格落实最高院周强院长“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现司法便民利民、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讲话精神,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精心运作,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立了诉调对接工作组,进一步实现了诉调对接工作的规模化、系统化和常态化,实现了诉调对接平台的“升级换代”。诉调对接工作组由基层民调指导中心的4名专职法官、5名兼职法官和40余名陪审员共同参与诉调对接工作。同时设立了人民调解室、特邀调解室、行业调解室等10余个调解工作室,并将各类非诉调解组织“请进来”实行诉前案件调解及时化、规范化、专业化。

  2015年,翼城法院审理的5件劳动争议案、4件医疗事故纠纷案得以顺利调解,与他们积极参与密不可分。半年时间人民陪审员独立或在审判员主持下调解案件31件,件件做到案结事了。同年该院被省高院命名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进入2016年,翼城法院为进一步创新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尝试建立审判与调解适度分离机制,强化对陪审员考核管理工作,高效利用审判资源,缩短办案周期。该院党组经过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人民陪审员调解平台和调解志愿者平台初见雏形。

  2015年11月,翼城法院抓住人民陪审员换届时机,积极有序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由原来的40名增加到77名。如何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真正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该法院院党组着实下了一番工夫,首先从强化法律基础知识入手,对陪审员进行了民诉法、刑诉法和办案技巧及其他法律常识进行了培训,陪审员法律素养大大提高。如何解决陪审员陪而不审的问题?如何发挥这些“编外法官”的潜能?如何把法官从调解工作中解放出来?翼城法院探索出了“审判与调解适度分离”的新思路。

  3月1日,人民陪审员调解平台正式运营。同时出台了《人民陪审员轮换值班方案》,方案规定由每两名陪审员为一组,于工作日在诉讼服务中心轮换值班,每天一组,值班陪审员要认真做好案件登记台账和本人陪审工作手册,做好每次的调解笔录,调解结案时将调解笔录与其它案卷资料合并装订成册。通过考核管理,既保证了每个陪审员本职工作不耽误,又保证了陪审职责不脱节。二是督促陪审员对案件早参与、早调解、早准备。陪审员值班当日,立案庭所登记的所有民事、行政案件均由值班的两名陪审员与登记案件的原告进行接触,摸清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缘由,评估案件调解的可行性,积极与被告联系沟通。同时,“一站式”负责调解和陪审,当时调解事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需要法律文书的,根据法律程序由法院出具法律文书,不需要法律文书的当案陪审员做好笔录存档。不能调解的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后,由这两名陪审员负责陪审,这样的制度设计从源头上解决了干的干、看的看、挂虚名无其实的弊病。三是法官基本不参与调解案件,把法官从繁琐的调解程序中解放出来,侧重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陪审员侧重于调解,达到轻重有序,各有侧重,职责分明,审判与调解适度分离的效果。

  调解志愿者平台,着重创新完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调解机制。如果说陪审员的调解工作侧重于亲情和社会情理的话,那么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掌握政策,熟悉法律,更能给当事人一个法律“说法”。该法院每天邀请两名律师或法律工作者驻院诉讼服务中心答疑解惑,化解纠纷。这个平台的设计有两个目的,一是通过法律咨询让当事人从法律层面了解纠纷症结所在,引导当事人合理诉求,为以后的庭审去繁就简,最大限度节约审判资源。二是通过答疑解惑让当事人平和心态,少走弯路,减轻讼累,进一步打造便民服务型司法机关。通过几天的观察和走访了解,他们的调解工作越来越受到当事人欢迎。

  翼城法院努力通过“两个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的力量,建立完善调解与审判适度分离的工作机制,由人民陪审员负责主调案件,法官负责开庭审判案件。建立人民陪审员调解案件的激励机制,增强人民陪审员调解案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打造专业化、多层次的诉调队伍。通过建立调解志愿者工作平台,在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中招募调解志愿者,参与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工作,使得该法院司法工作更加公开、公正,更加透明,便民服务工作更加务实。(武学军  胡丽霞)

 

     

责任编辑: 吉政

版权声明:凡临汾日报、临汾日报晚报版、临汾新闻网刊载及发布的各类稿件,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自媒不得转载发布。若有违者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