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翼城县人民法法院自去年以来,紧紧围绕以“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为核心的司法责任制,始终保持改革定力,发扬改革韧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建立了严格的审判责任制,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打破原有庭室模式改变为“审判团队”。翼城法院以推进司法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为目标,以入额法官为核心,根据业务性质,将入额的18名法官组建成刑事、执行、民商事8个审判团队。每个审判团队配备召集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按不低于3:1:3的比例配置。专业化审判团队改变了原有的人员管理和审判运行模式,实现了司法资源和审判力量的优化配置。
将裁判文书“审签制”改为“签署制”。从“审签制”也就是案件原来由院领导审核签发,改为“签署制”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直接签发,院领导不再审核。看似一个简单的签发形式转变,体现了法官审理案件的亲历性和在裁判中的主体地位,革除案件层层审批制的弊端,真正还权于法官,还权于合议庭,明确司法责任,强化权力制约,落实“由裁判者负责”。现在由独任法官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直接签署。合议庭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由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审判长作为承办法官的,由审判长最后签署。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以外,院长、副院长、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
落实院长与办案和员额法官滚动办案。司法责任制实施以前院长、副院长忙于行政事务工作和裁判文书审查签署等工作,办案数量极少。司法责任制落实后,进入法官员额的院长、副院长等也要到司法一线办案,并且明确量化考核标准,院长、副院长办案数不低于其他员额法官平均办案数的百分之三十。其他员额法官实行滚动分案制,如果有员额法官因事或其他原因请假影响了分案,假期结束回到岗位后要补齐该办理的案件,消除了既误工又误案,出勤不出力现象的发生。
建立专业法官会议机制。专业法官会议机制是在确保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根据审判需要建立的发挥资深法官业务专长、为合议庭正确认定事实证据和理解适用法律提供咨询的工作机制。该院分别设立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业务领域的专业法官会议。刑事专业法官会议主要研究疑案复杂的刑事案件。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主要研究疑案复杂的民商事、行政、国家赔偿和立案等案件。执行专业法官会议主要研究疑案复杂的执行案件以及执行异议等案件。每一个专业法官会议有一名入额院领导担任负责人。审判执行团队总召集人、院长参加各类型案件的研究并确定会议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委托负责人进行。专业法官会议的讨论记录入卷备查,讨论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采纳与否由合议庭决定。
明确独任庭及合议庭组成人员职责。有效明确的职责分工、合理清楚岗位设置,对于对于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翼城法院根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及时出台了《关于完善召集人和各审判执行团队司法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了员额法官独任审理案件,合议庭审理案件承办法官的职责范围,以及合议庭审理案件时,审判长除承担由合议庭成员共同承担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的审判职责。对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其他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职责也做出了具体规定。
明确司法人员追责机制。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根据审判权运行机制的不同,按照“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思路,明晰责任承担。独任法官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承担全部责任;合议庭审理案件的责任承担,合议庭成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共同承担责任,既要避免不当的“个体责任”取代“共同责任”,又要防止“集体负责等于无人负责”的现象。
司法体制改革方兴未艾,翼城法院坚决执行中央司法改革工作部署,秉承改革理念,完善配套制度,将司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扛在肩上,凸显司法改革的成效。(武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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