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0月14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临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树荣所作的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认真落实市四次党代会提出的“345”战略,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奋发作为,依法行使好地方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切实改进代表工作,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振兴崛起,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