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0月14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苑涛所作的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四次党代会提出的“345”战略,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水平,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振兴崛起,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