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我市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村霸”“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举报方式
1、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2、“临汾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网站进行举报;
3、拨打举报电话0357-12389、0357-2188376;
4、来信举报(寄信地址:临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扫黑办收,邮编:041000);
5、通过“临汾公安”微信公众号文章留言或消息对话进行举报;
对举报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奖励方式
据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介绍,群众举报并查实的黑恶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收款方式,选择现金、银行转账、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等多种方式给予5000元至100000元的奖励。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村霸”“黄赌毒枪”等突出问题,公安机关将依法深入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 白洁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