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在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2022-04-22 10:05:2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在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姚江华

各位代表: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市委和市人大有关会议及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为临汾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520人,起诉1194人,纠正漏捕、漏诉52人,依法甄别并被法院认定“黑财”合计60亿余元,移送“保护伞”线索13件。全国扫黑办及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22件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按期办结。市检察院被全国扫黑办评为先进集体,一名检察官被评为先进个人。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全覆盖。依法批捕干扰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犯罪437件651人,起诉985件1484人。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50名涉罪民营企业家及工作人员从宽处理。

  (三)努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批捕254人,起诉1293人,依法办理重大金融犯罪案件766件1146人,制发防范金融风险检察建议48件。聚焦保护“绿水青山”,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475件552人,制发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类检察建议851件,监督治理煤矸石1828万吨,复垦耕地和国有林地334亩,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45家。聚焦保障脱贫攻坚,将司法救助作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办理案件398件596人,发放救助金471.5万元。

  (四)倾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严格落实防疫决策部署,捐款捐物、缴纳特殊党费共计30余万元,干警志愿服务1800余人次,下沉医院、乡镇、社区等一线参与防控。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使用网上办案平台,开展远程提讯、开庭、监所巡察3000余次,网络接访1200余人次。依法严厉打击涉疫犯罪,办理涉疫犯罪案件11件13人。

  二、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查处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药品虚假宣传等案件685件,办理十倍惩罚性赔偿金案件58件,批捕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案件16件23人,起诉200件245人。守护群众“脚下的安全”,开展涉盲道和窨井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清理盲道8条,修复窨井盖639个。守护群众“钱袋子的安全”,积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批捕394件557人,起诉344件546人,坚决遏制此类犯罪高发态势。

  (二)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积极贯彻“平等、善意、审慎、谦抑、文明、规范”司法理念,依法用足用好不捕不诉权。部署开展了“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2021年,共办理危险驾驶、民事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等各类“小案”2004件2294人,依法对82人作出不批捕决定,54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75件次。依法办理服判息诉、撤回申诉等各类案件65件。扎实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化解制度,值班律师参与信访接待686件次,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8件,合力推进法治信访建设。

  三、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努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共制发检察建议3308件,监督相关单位纠错堵漏、建章立制,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2021年以来,办理“飞线充电”相关案件64件,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并建成充电桩120组。

  (二)深入开展公开听证工作。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对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457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共同推动案件解决。

  (三)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在全省率先实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全覆盖。五年来,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85件280人,起诉216件369人。175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巡讲1268次,引入社会力量介入案件348人次,开展帮教987人次,提供救助33人次,构筑起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合力网”。

  四、坚持全面推进“两改”,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权运行体制

  (一)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顺利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减少内设机构8个,任命独任检察官189个,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刑事案件办案周期平均缩短30%。认真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了14个业务条线检察官权力清单及相关配套制度,“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理念得到有效落实。

  (二)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决履行政治责任,人员、编制、线索和物品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划拨、移交到位。与市监察委员会联合出台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办理了山西农信系统和太原重机集团系统等职务犯罪案件。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侦查权,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3件18人,不断增强反腐合力。

  (三)认真做好巡回检察工作。全面推进巡回检察改革,先进经验被《人民日报》专题报道。代表省检察院对阳泉、太原、忻州等6个监狱和河津、万荣等2个看守所开展了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共发现问题线索123个,受理申诉43件、举报2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47份,监督又犯罪立案2件6人。

  (四)扎实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坚持该用尽用原则,依法对9912名嫌疑人适用这项制度,适用率达到89.57%,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积极探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重点打造5个样板检察室,完善引导侦查机制,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合力控制刑事案件“案-件比”,压减非必要办案环节,减轻当事人“诉累”,使公平正义以更好更快的方式实现。

  五、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五年来,共批捕6012件8835人,起诉11641件1709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71件655人,撤案335件399人,纠正漏捕326人,纠正漏诉38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22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407件次,提出抗诉22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964人,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813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不当1719件,纠正财产执行不当1639件。

  (二)持续做“强”民事检察。贯彻精准监督理念,提出、提请抗诉1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发出审判监督检察建议475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43件,息诉194件。依托“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排查发现“套路贷”等虚假诉讼案件线索6件,移送司法人员违纪违法线索11件。17个基层院全部设立了“驻法院支持起诉岗”,依法支持起诉610件,帮助520余名农民工追回各类薪资1556万余元。

  (三)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共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0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77件。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专项活动,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15件。

  (四)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共立案246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96件,发出确认违法通知书和磋商函473份,督促行政机关收回罚没款、税款等4035万余元。探索办理“等外”领域案件432件,保护英烈设施57处,保护文物127处,帮助25位老人解决了赡养问题。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教育引导全市检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政治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持以打造检察党建品牌为抓手,构建了“党组统揽、党委(党总支)指导、党支部主抓、党小组落实、党员参与”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增强了党员第一身份意识,营造出敢于担当、奋力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做到不遮丑、不护短、不保留、不隐瞒、不心存侥幸、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推动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全市共有391名检察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办结各类问题线索123件,排查涉黑涉恶案件105件,清查并化解信访案件74件,倒查30年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1000余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7件8人。

  (三)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积极运用上挂下派、重点培养、干部交流等手段,调整市检察院52名中层干部,推荐提任4名干部担任基层院检察长,提任基层检察院科级干部65人,优化队伍梯次和知识结构,蓄好干部“源头活水”。在全国首创“全科医生式”检察官培养工作,全面提升干警工作能力。

  (四)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续破除“四种错误心理”,严格执行“三条禁令”,与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合印发《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明晰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向基层院检察长发出《党风廉政建设提醒函》,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实现对基层检察院政治巡察全覆盖,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56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检察队伍的执法司法理念和能力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全面推动临汾检察工作提档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检察机关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1355”战略,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重点,坚持能动司法,强作风、重落实、提能效,统筹抓好政治建设、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为全方位推动临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和市委有关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牢记领袖殷殷嘱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进一步树牢为民宗旨,进一步摸透市情特点,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把忠诚注入血液里、融入事业中、写在大地上。要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党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中心大局。始终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围绕临汾建设黄河流域绿色崛起转型样板城市、打造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自觉能动履职,把各项检察服务政策创造性地落实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平安临汾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全力守护“绿水青山”;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企业合规管理,不断提高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三是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把“国之大者”记于心,把“民之小事”践于行,自觉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行动指南。深化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直接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重视诉源治理,防患未然、抓源治本,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四是以更好标准做好法律监督。认真落实“质量建设年”部署,突出抓好重点业务工作,创造出更多更优的临汾检察品牌。持续优化刑事检察,认真践行“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不断强化民事检察,持续加强对生效裁判结果、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执行等监督工作;用心做实行政检察,针对性选取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在安全生产、传统古村落等领域加大探索力度,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是以更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推动建立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优化队伍结构,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坚持推优树人,营造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氛围。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深化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责任编辑: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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