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会议精神,安泽县法院把为农民工讨薪维权作为司法为民的具体实践,深入开展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近日,安泽县法院执结一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并将7.9万元工程款及时发放给20余名农民工。
2009年,工头张某带领钟志亮等20余人给安泽县马壁乡郎寨村委会进行新农村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村委会并未将工程款给付工头张某,张某也未能及时将工资给钟志亮等人结算。2011年,张某将村委会起诉至法院,经该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村村委承诺将应付款项分3次给付张某。2015年12月30日,第三批款项到期,张某向该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该院对被执行人郎寨村委会的账户进行冻结,并划拨存款7.9万元。
2016年1月,钟志亮等20余名农民工在得知张某的案件执行款到位后,来到法院找到执行局局长赵和平,诉说了这几年讨要工资款的辛苦,并希望该院帮助其讨回工资款。
赵和平了解情况后,及时与工头张某联系,沟通了清欠工资的相关事宜,经过沟通,张某同意将7.9万元执行款,首先用于清欠钟志亮等人的工资。2016年1月21日,该院执行法官、工头张某及20余名农民工举行了清欠工资大会,钟志亮等人长达7年的工资欠款终于结清了。
近年来,该院在涉农维权活动方面,积极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执行;用足强制手段,快速执行;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执行;加大宣传力度,辅助执行;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简化审批发放手续,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取,切实让通过法院维权的农民工感受到了公平正义。2015年,该院共登记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42件,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件,执行标的额8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60余人,结案率100%,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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