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12月5日,3名农民工代表手持“追讨民工工资,为民工办实事”的锦旗来到安泽县法院执行局,感谢该院为17名农民工讨回工资款。
2017年2月底,牛某某等17人与宋某某、李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该院达成调解协议。该调解协议明确宋某某、李某某于9月30日前支付牛某某等17名农民工工资款49600元。但宋某某、李某某未按期履行。10月10日,牛某某等17人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本案涉案人数较多,院长陈建国亲自承办这起执行案件。执行立案后,该院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进行了网络查控,对其可能有资金流动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与此同时,陈建国多次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讲解法律、说明利害关系,争取其主动履行义务。日前,被执行人李某某一笔42800元的存款一入账户便被冻结。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强制执行措施震慑了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法官还耐心细致的说理释法、反复沟通,让其明白了利害关系。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剩余的6800余元。
12月4日,安泽县法院将49600元执行款交到17名农民工手中,此案至此圆满执结。(姜登云 闫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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