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
全力形成多元调解大机制
临汾新闻网讯 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近年来,安泽县不断强化制度、人员、经费、考核等工作保障,全力形成多元调解大机制,有力助推多元调解工作持久深入、富有成效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率达到98%,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连续名列省市前茅;连续三年获得省、市“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誉;2013年被中央综治委授予“2009-2012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2014年被评选为社会治理创新范例50佳。
一是坚持以制度促规范。制度建设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管理服务方式。该县针对矛盾纠纷多发需要多元调解的实际,形成了一整套既是工作职责、又是工作流程、更是责任链条的调解制度。围绕“谁来调解”,制定完善了首问接待登记、首办工作负责、领导带班值班等制度,对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登记、科学分流、分类处置,确保矛盾纠纷“有人管”;围绕“如何调解”,制定了限时办结、联动预约、重大事项会商等制度,把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干部,把办理的时限标准细化到每一个环节,使整个调解依法依规依程序;围绕“有效调解”,制定了服务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将群众满意度测评纳入各级干部考核内容,把办理的情况全程纳入群众监督之中。在责任倒逼和群众评价下,各级干部把主动调解矛盾纠纷内化为了自觉行动。
二是坚持以督查促落实。督查是最有效的落实手段。该县坚持常态化督查,严格实行“月查”,由县综治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每月定期深入有关部门和乡镇(社区),采取查资料台账、听民意反馈等形式,对矛盾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督查;严格实行“季研”,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认真听取综治办、县级中心一季度矛盾纠纷调解研判报告,研究部署解决问题,统筹协调推进工作;严格实行“年考”,将矛盾纠纷调解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和综治年度考核范畴,根据每月量化考核结果进行排队。通过严格督查考核,形成了全县矛盾纠纷调解“齐步走”的工作新局面。
三是坚持以培训促提升。为主动适应矛盾调解新形势、新要求,该县从提高干部调解能力入手,充分利用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大学堂”平台,将法律法规、矛盾调解、社会治理等内容列入授课内容,对全县各级干部进行大规模、分层次立体化专题培训,对网格长进行常态化培训,先后举办15期,培训5000余人次。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方式,积极邀请省、市专业人员对全县调解员进行技能培训,并先后选派20名诉调、检调队伍赴西安交大、吉林大学法学院“充电”学习。在县党建联动服务网、司法网、公检法部门等网站全部开设“法律法规学习”、“矛盾调解培训”等专栏,方便干部群众随时在线学习。通过“全覆盖”的培训,全面提高了各级干部的调解能力,形成了“人人都是调解员,个个调解有专长”的良好局面。
四是坚持以经费促运行。矛盾纠纷调解费神、费劲、费时,仅凭调解员自身难以确保调解长效化。为破解这一“瓶颈”,该县先后投资200余万元用于全县116个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了调解基层基础;把全县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实施阶梯补助,县级中心和乡镇(社区党工委)每年专项经费分别为20万、10万,村级(社区)按照人口差别补助1万、1.5万、2万;认真落实以案定补、一案一补政策,根据工作实绩向调解员发放专案补贴,以稳定的待遇保证各级调解员想干、愿干、能干好。
五是坚持以奖惩促长效。只有人人重视调解、人人参与调解,才能形成多元调解的强大合力。为激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该县制定出台了优秀矛盾纠纷调解员评选办法和标准,坚持每年进行表彰奖励,目前,全县共评出20名优秀矛盾纠纷调解员。特别是在全县牢固树立重视调解工作的用人导向,先后有6名干部因调解工作出色提拔到重要领导岗位。同时,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一票否决”。通过严格的奖惩兑现,各级干部重视调解、真抓调解,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除在了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全县的和谐稳定。(吕瑞 王伟 冯旭东)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