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爱民
上古时代,洪洞县甘亭镇士师村一户人家生下了一个孩子叫皋庭坚,皋庭坚少年时是个监造陶器的官儿,由于他监管严格,下属都惧怕他,哪里还敢叫他的名字,都是把他的姓和职务连起来叫,表示尊重,因他姓皋,又监造陶器,因此都叫他皋陶。
尧王建都平阳后,听说皋陶铁面无私,就让他当了大理官,即司法长官。尧传位于舜后,舜也任命皋陶当大理官,负责刑罚、监狱、法治。舜对皋陶说:“你担任司法官后,处刑要让人信服,流放罪要根据不同等级而远近不同,只有公正明允,才能取得民众的信任。”皋陶连连称是。
舜帝三年时,舜命令皋陶制订刑法,皋陶经过周密思考和调查研究后制造了《狱典》。《狱典》归纳了偷窃、抢劫、奸淫、杀人等多项犯罪的轻重,给予不同的量刑,从此,就有了法律,因此皋陶被尊为中国的“司法始祖”。
皋陶的政治主张是实行德政。他认为民心之安,取决于君、臣之徳,而实行德政的关键在于提高领导者的品德修养。君主、群臣的修身应由上而下,由己及人。以道德处理政务,就能功成业就。举用德才兼备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
皋陶的主要功绩就是制订刑法和教育人民。他推行“五刑”“五教”,实行五刑五教并用。他主张判决案件要明白、适中,对过失犯罪者尽量宽恕,对故意犯罪或累犯不改者从严惩处,在杀人的问题上更要谨慎,不伤无辜。他注重教化,要求家庭做到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使社会和谐,做到天下无酷刑,天下无冤狱。这种思想的核心就是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国安邦之道。
尧在位时,皋陶就想制订两部法律,一部是刑法;一部是民法。他把这个想法与尧王商议,尧王说:“刑法可订,但不要民法。”皋陶闷闷不乐。
尧王死后,舜王即位,皋陶又和舜商议制订民法,舜王说:“根据现有的刑法而治,官吏墨守成规,人民就安定,今若变法,恐人心混乱。”皋陶的想法又没有实现。
舜王死后,禹王命令皋陶修改刑律,要实行严刑峻法,皋陶不从,遂被谋害而死。皋陶死后,禹王让另一个刑官制订了摘心、割鼻、挖眼、剥皮、腰斩、刖足之刑和帝位家传之法,准备传位于儿子启。可是各部落首领不服,依然按照以往的惯例公举伯益即位,禹王无奈,只得位传于伯益。伯益即位,禹的儿子启不服,十几年一直在养兵蓄锐。羽翼丰满后,以讨逆之名起兵,杀了伯益,夺得帝位。公元前2070年,启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夏朝,自此,中国开始了“家天下”,人民陷入了受压迫的屠戮时代。
尧、舜、禹时期的重大政治措施大多是皋陶谋划的,皋陶在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体现出的思想和业绩,形成了中国上古时期的文化体系,即皋陶文化。后来的儒学理论和现代中国文化也是基于皋陶文化,它主导着华夏文化的发展,推动了社会文明的进步,因此说,皋陶是华夏文明的奠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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