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完税证
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我市市民段延峰收藏到一张特殊的税票,这张税票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收麦时节的农业税票,而且还有我市“临汾县”的相关文字记录。
这张农业税票为表格形式,表格最上方骑缝处写着“农税字第叁零玖零伍号”。表格内第一行为:农税字第30905号临汾县人民政府农业税完税证,旁边写着完税证开出的时间“1950年六月卄七日”,表格上的“行政村”为“河南”,自然村为“河南”,“户主姓名”为“柴连星”,“任务年度”为“1950年度”,“实物种类”为“小麦”,“实物数量及单位”为“壹百陆拾八斤柒两”,用小写记录为“168.7斤”,“人民币”处内容空缺,“说明”处填写着“内有款折麦贰拾陆斤四两”。
让人惊奇的是,这张完税证上还有“县长”字样,并且旁边还有县长的红色印章,遗憾的是由于时间已经过去近70年,县长的姓名章已经模糊不清。最后还有“村长”“村财粮主任”的红色印章,“村长”为“刘孟良”,“村财粮主任”的印章也无法辨认。票据最下面印着“此据由交纳户保存以作完税凭证”。
通过查阅资料可知,这张名为“农业税完税证”的票据是我市“临汾县”所开,当时农民的农业税既有粮食还有“人民币”,这张税票上所缴的人民币金额核算为粮食后以粮缴纳。票据上的“临汾县”即现在的尧都区,上边所写的“河南村”,现在为金店镇所辖村庄。
“现在农民赶上了好时代,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减轻了农民负担,这一政策对我们国家、对农民来说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段延峰表示,“这张票据看似非常简单,但它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民缴税的见证,具有一定的收藏及研究价值。”
记者 张春茂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