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检察院落实我市“一体优化,两翼平安”建设工作

2016-06-21 10:08:33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去年以来,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等职能,扎实实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工作机制

  一是实行了检察环节综治工作“一把手”工程,明确全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检察长负总责,各副检察长分块负责,科室领导各负其责,综治日常工作由法警队主管主办,进一步强化了综治工作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综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3名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任成员的综治领导组,下设综合治理办公室、矛盾排查调处办公室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办公室,各办公室主任分别由3名副检察长兼任。三是严格实行了全院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年初,检察长与各副检察长、各副检察长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实现了综治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四是严格实行了综治工作例会制度、包点制度、汇报制度、调研制度、督查制度、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坚持综治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发挥检察职能 促进“平安汾西”建设

  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能,依法批捕严重刑事犯罪11案11人,公诉25案32人,在检察环节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了严重暴力犯罪、涉矿涉爆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突出查办和预防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贪污犯罪2案5人,严厉打击了涉农领域侵害民生的职务犯罪。结合办案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依法受理行贿档案查询196次,被查询企业424个,被查询个人738人次,有力地强化了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准入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根据本院执法办案件情况,分析出全县职务犯罪的三大突出问题、四大犯罪形式、五大发案原因、三大发展趋势和五条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引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

  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法律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一是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针对呈捕案件存在的突出问题,向侦查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针对移送起诉案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退回补充侦查19次,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以罚代刑、以钱代法”等突出问题,全面实施了行政执法案件专项检察。二是加强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针对刑事审判活动存在的突出问题,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1份;积极推行量刑建议改革,依法提出量刑建议25份,有力地制约了法官的随意裁量权,促进了量刑公开公正。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共受理不服法院判决裁定民行申诉3案,立案复查1案,向申诉人制发了不予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强化公益性行政执法案件法律监督,通过开展违法调查,向烟草、质检等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20份;强化民行审判活动专项检察,共审查县法院民行判决和执行案件32案,针对存在问题,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份,依法监督纠正了民事行政生效判决案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建立了“两网一线”信息化监控系统和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施了实时监控;依法对1名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促使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对1起牢头狱霸又犯罪案件实施了跟踪监督,督促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侦查、依法严惩;对1起监外执行罪犯漏管案件实施了跟踪监督、依法纠正。

  强化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化解

  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坚持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部分初犯、偶犯和未成年犯予以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小社会对立面,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对移送批捕、起诉案件的审查,对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对1案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4件次,检察长亲自接访16人次。通过建立信访案件台账,落实检察长包案、专人督办责任制,所有信访案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有效防止了越级访、群体访事件的发生。

  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力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加强社会稳定形势、重大敏感案件和热点敏感问题分析研判,把排查、调处和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各执法办案部门自觉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从源头上防范社会矛盾的发生;自觉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避免因不当办案行为引发社会矛盾。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组织全院各业务科室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全县各乡镇、村,对涉农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调处,依法妥善处置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促进了全县农村的和谐和稳定。

  通过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分析研究了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四大特点、五大原因、三大危害,探索出预防和调处涉农矛盾纠纷的三大措施,为县委、县政府全面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提供了决策依据。

  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针对网络舆情迅猛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一是成立了网络舆情监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对网络舆情的监测、督办、引导和化解工作。二是建立了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立了网络评论员,做到有问题早发现;建立了日常联系协调机制,做到有情况早上报;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有问题早处理;建立了涉检舆情应急机制,做到有情况早反映。三是强化沟通协调,正确应对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加强内设机构信息沟通,实现网络舆情信息共享;加强网络舆情信息分析研判,为舆情处置提供有效服务。四是标本兼治,正确应对涉检网络舆情危机,以透明度提升社会公信度,以坦诚度提升与媒体的和谐度。五是强化网络舆情管控和引导,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了专业性的“网络问政”舆情分析队伍,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监控、跟踪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应对措施,防控不良信息的恶性炒作。

  强化自身监督 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办理人大批办案件,积极配合县人大实施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主动接受县人大“三账监督”,根据人大评议意见,及时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二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全面实施“阳光检察”工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全面实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坚持把七种案件主动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全面实行了案件统一管理、案件信息查询、执法活动网上监督、信访案件公开审查、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级院审查决定和“一案三卡”等内部制约制度。多措并举,自觉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从源头上防范社会矛盾的发生;自觉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避免不当办案行为引发社会矛盾。记者 白洁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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