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关于史红波拟调整职务的公示

2012-09-19 08:35:00 来源:

经省委研究,史红波同志拟调整职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该同志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问题,可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9月18日至9月26日),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也可以通过省委组织部电子邮箱反映。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9号;邮政编码:030071;电话和传真:0351-4045211;省委组织部电子邮箱: sxswzzbgbgsxx@189.cn
史红波,男,1968年5月生,山西洪洞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现任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拟交流提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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