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车配备使用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临汾市委、市政府决定,于7月5日至9月10日在全市开展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严禁超编、超标配备使用公车,严禁违反规定换车、借车,严禁摊派款项购车,严禁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如实上报本单位、本部门公车用车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带入(出)和借入(出)车辆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3、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2158991;电子邮箱:lfsgcjc@163.com。
临汾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
专项检查领导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7日
责任编辑: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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