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市长岳普煜的提请,2015年3月25日,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常引根的临汾市文物局局长、华志刚的临汾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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