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日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苑涛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指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水平,为推进法治临汾建设,努力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市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