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在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着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着眼净化市场环境,批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5件101人,起诉84件120人。着眼推进转型发展,立案查处套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贴资金的渎职犯罪7人,挽回经济损失443万余元。着眼服务工程建设,围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十百千”专项活动。着眼国有资金安全,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477件,为国家追缴土地出让金等5100余万元。着眼农村发展稳定,积极参与全市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候选人和选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涉选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保稳定、促和谐作为服务发展的硬任务,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等犯罪嫌疑人,不批捕481人、不起诉215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建议,对101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实行分案起诉、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2件161人,对10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坚持诉访分离。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
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了专项侦查活动,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43件51人,办案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刊发。在农机系统立案侦查虚报冒领、侵吞截留惠农资金的贪污贿赂犯罪11件20人,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域立案侦查渎职犯罪4件8人。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警”联系走访、举报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
二、紧紧围绕促进反腐工作,加强惩治预防职务犯罪
深入贯彻市委、省检察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进一步健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整合办案力量,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16件166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7%。进一步加大对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共立案侦查54件70人,占立案人数42%,对行贿次数多、数额大、后果严重的山西通盛医药公司销售代表张某等6名行贿人坚决进行了查处。积极查办发生在民生、能源、涉农等领域的渎职侵权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43件65人,立案人数同比持平。
积极转变职务犯罪侦查理念。牢固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侦查理念,转变单纯依赖口供的侦查模式,坚持全面收集运用证据揭露证实犯罪。牢固树立人权意识,全面规范侦查行为,坚持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中,及时与涉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沟通,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不断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执法理念的转变,促进了侦查能力的提升,所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无撤案、无绝对不起诉、无无罪判决、无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全面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成效。坚持办案与预防同步推进,努力构建社会化预防体系。落实个案预防,在发案单位召开案例剖析会51场,用身边人、身边案强化警示教育功效,发出防控风险的检察建议74份。突出系统预防,在国土、税务、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预防专题调查114次,帮助完善规章制度43项。推进综合预防,撰写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18份,揭示犯罪特点和规律,剖析原因,提出建议,积极为党委、政府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巩固社会化大预防,开展预防宣讲和警示教育302场,受教育人数达1.3万余人。创新预防宣传形式,拍摄警示微电影8部和一系列廉政摄影作品,其中4部警示微电影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三等奖和优秀奖。
三、紧紧围绕促进司法公正,不断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坚持把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权作为着力点,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问题。全面推行检察官介入命案侦查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对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刑事执法专项监督”活动。
加强对自侦部门侦查活动的监督,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诉讼活动情况专项检查,制定规范实施意见,监督自侦部门立案9件9人,具体做法被省检察院肯定并刊发。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29人,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741次,纠正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活动违法939次。立案侦查在监管活动中发现的职务犯罪8件10人。
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全市247名职务、金融、涉黑罪犯逐一进行了审查。
强化民行检察工作。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请、提出抗诉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75件,监督民事行政执行活动178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78件民事行政案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对59件民事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
四、紧紧围绕加强自身监督,确保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始终铭记检察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始终秉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不断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促进规范廉洁执法。
主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逐条研究落实代表审议意见,按时办理了13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工作建议。一年来,两级检察院共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61次,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68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48次。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转办的20起案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对提出的议案、批评、建议、意见和转交的案件,落实专人,限时办结,及时反馈。
自觉接受政协、社会监督。及时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充分听取意见,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案件12件15人。深入推进“阳光检察”工程,建成集接待受理、案件查询、法律咨询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务公开大厅18个,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力开展全市检察机关门户网站集群建设,市检察院和14个基层院分别开通官方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QQ检务服务微平台。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的改革措施,共受理基层院报捕案件71件89人,经审查,决定不予逮捕11人。出台5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管理工作。全面上线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执法办案活动实行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开展案件评查57件,发现并反馈办案不规范等情形13件,纠正办案质量问题9类,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五、紧紧围绕提升素质能力,切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着力整改“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13个检察院通过市级以上文明单位验收。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全面推进素质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习,市检察院党组学习课堂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学习品牌,市检察院检委会例会学习制度得到省检察院高度评价。深入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多种措施鼓励检察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全市12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组织全市检察系统的司法警察开展集中练兵活动,规模大、效果好,受到省检察院法警总队充分肯定。
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强化检察干警的党性修养、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检意识。扎实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整治不规范、不文明办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干警定期学习廉政规定、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进行重点提醒、重点监督。加大检务督察工作力度,促进检风检纪持续改进。坚持从严治检,对8名违纪干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的安排部署,以服务临汾“六大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使命,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继续深入创建“六型”检察机关,为开创临汾弊革风清、富民强市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思路,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制定服务临汾“六大发展”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假售假、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促进依法经营。依法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犯罪,服务和保障企业成长、产业升级。
依法打击危害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继续开展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坚定地做平安临汾的践行者。
二、更加坚决地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坚定不移地贯彻市委、省检察院关于严惩腐败的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重点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基层干部贪污贿赂案件,严肃查办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流失及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司法腐败的职务犯罪。同时,要不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三、更加有力地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全面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重配合轻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维护司法公正。继续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促进依法办案、保障人权。全面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围绕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有关监管活动进行监督,重点做好刑罚交付和变更执行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完善行政检察制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四、更加扎实地推进规范司法行为
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监督为契机,持续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推进“六权治本”,落实和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职责,增强严格规范司法的刚性约束。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研究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强化重基础建设、重长远发展、重办案效果的导向,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健康发展。
五、更加全面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升两级院领导班子依法科学决策的水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和基层干警为重点,开展业务技能、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业务等培训,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从严治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同时,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深化改革的部署,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制度,扎实开展各项检察改革。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苑涛
责任编辑:席沛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