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2015年科技工作目标
1.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市科研经费达到本级财政支出的1%以上。完善科技发展投融资机制,逐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2.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调整科研项目及资金结构和方式,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
3.围绕创新驱动和低碳发展战略,健全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培育认定高新技术3家,科技创新型企业5家。
4.围绕“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培育一批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农村科技培训,组织农村技术承包10项。
5.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以“12396”信息热线为手段,发布农村科技信息1000条。
6.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专利宣传、培训和执法工作,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专利拥有量达到280件。
7.广泛开展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签订临汾市政府与中科院北京分院战略合作协议。
8.设立市科技人才“市长创新奖”,建立科研人员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9.组织“科技活动周”、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等活动。
二、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整改意见
1.加强组织领导。将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工作评议、专题询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职责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积极安排部署。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要依法认真执行,制定落实台账,细化执行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汇报执行情况,由主要负责人答复专题询问。
3.重点跟踪督办。明确工作重点,确定专人成立督办小组,对决议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落到实处。
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1.规范办理程序。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科室,确定专人做好核实登记,承办部门提出拟办意见并与提案者做好协商沟通达成共识,形成书面意见经有关领导审定、签发完成答复。
2.执行督办和反馈制度。全程跟踪议案办理过程,确保快捷办理,及时答复,并主动与人大代表联系沟通,反馈答复情况,确保办理的满意度。
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事关民生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1.开展科技扶贫工作,帮助扶贫村制定产业规划,组织科技培训,整治村容村貌。
2.创建文明单位,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跃职工文化生活,改善和解决群众工作和生活问题。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