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
1.开展对市本级24个部门(单位)的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
2.开展对侯马市、翼城县、乡宁县、蒲县、隰县、汾西县的2013、2014年度财政决算审计。
3.开展对6个县(市)长、16个市直单位负责人、5个县(市)的公检法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4.开展对曲亭水库垮坝灾后清淤工程、临汾三中新建学生食堂工程、临汾三中图书综合楼工程、临汾市新高中南路(规划四路)等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
5.开展全省统一组织的地税系统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机关财务收支审计,农村信用社2013、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6.开展中国梦·大美临汾百名画家画汾河活动的专项资金审计。
二、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整改意见
1.按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审议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督促整改等相关工作。
2.按照要求及时向市人大汇报我局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对口工委加强联络,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
3.认真办理市人大交办的有关工作,及时完成事关社会稳定的审计任务。
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对市人大提出的建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专人具体承办的方法,按照市人大提出的“三公开、两见面”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工作台账,在规定时间内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
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事关民生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1.开展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2.开展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3.开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