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
1.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加强清真食品日常监管,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管理。
2.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团体负责人进行培训。
二、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整改意见
1.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及时办理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其他交办事项。
2.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做好《宗教事务条例》、《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执法调研。
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1.对人大代表建议由一把手亲自部署、把关,并确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理和答复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办理和办结过程中主动与人大代表交流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确保建议意见的办结效果和质量。
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事关民生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1.继续完善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场所财务监管、场所登记换证等专项工作。
2.继续贯彻落实国家10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做好佛、道教活动场所信息公告和挂牌工作。
3.继续指导宗教界开展讲经交流活动,引导宗教界发挥正能量,推进“慈善周”工作。
4.加大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扶持力度,选好项目,争取资金;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