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提升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水平。充分发挥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组合效应,满足实体经济流动性需求。继续落实好定向降低存款准备金政策,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支持力度。2015年,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业务力争达到20亿。
2.全面深化“阳光普惠”金融工程,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大对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涉农、小微、民生领域的贷款支持力度,加大重点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力争2015年全市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的目标。
3.积极推进金融改革,提升金融创新活力。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银行间货币市场发行二级债券、大额存单等工具,扩大融资规模,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
4.加强金融稳定工作,提升金融风险监测水平。关注重点行业、金融市场交易、银行流动性等风险,运用金融风险监测系统,提高风险预警与监测水平,做好《存款保险条例》实施工作,加强“两综合、两管理”工作,建设和谐稳定的金融环境。
5.全面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提升金融服务履职水平。全面履行经理国库、货币发行、外汇服务与管理、支付结算、征信管理、反洗钱等职责,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净化工程、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化缴税等工作,确保履职服务到位。
二、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整改意见
1.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2.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我单位工作的监督及对我单位工作的审议与评议;3.根据审议与评议意见,积极采纳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并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反馈工作落实及整改情况。
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1.积极采纳人大代表建议,认真研究工作,提出针对性方案、积极改进工作;2.按照市人大提出的“三公开、两见面”要求,建立台账,认真做好办理、答复工作。
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事关民生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1.着力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实施《全面深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方案》,指导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增加ATM机、转账电话服务点、POS机具的布放,不断夯实“村村通”工程成效,力促农村金融服务实现全覆盖。
2.做好金融消费者咨询与投诉处理工作。在全市金融机构公示12363金融消费者投诉电话,畅通金融消费者维权渠道,做好金融消费者投诉与咨询工作,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