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三届临汾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郭有兴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2015年9月22日政协第三届临汾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临汾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定:
郭有兴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徐慧琴同志任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张庆魁同志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
免去:
翟玉国同志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和畅同志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相民同志市政协学宣文史委员会主任职务;
郭有兴同志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徐慧琴同志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张庆魁同志市政协调研室副主任职务;
张建平同志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