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政府安全生产奖励办公室
根据临政发[2004]28号《安全生产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临政奖办发[2007]1号《关于广泛举报全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奖公告》等文件精神,经市安全生产奖励领导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2015年7月至2015年11月期间案件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现公告如下:
1、尧都区贺家庄乡政府东边路上一非法加油站,存在安全隐患,经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5000元。
2、古县北平镇北平村有一非法经营乙炔气、液化气等居点,在居民区储存大量危险化学品,存在安全隐患,经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5000元。
3、省道临夏线襄陵段西侧,原逢吉铁厂办公大院内有一地下非法加油站,存在安全隐患,经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5000元。
4、临汾市万佳福超市三和店两个安全出口堆积货物,将安全通道堵死,存在安全隐患,经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2000元。
5、乡宁县下园子化肥厂加油站,距离居民区过近,存在安全隐患,经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5000元。
6、洪洞广胜寺镇三条沟村铭宇化工厂没有安全手续,违规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经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5000元。
7、洪洞县曲亭镇古罗村村口有两个油罐,私自对外加油,存在安全隐患,经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5000元。
8、翼城县南梁镇涧下村有一非法加油点,存在安全隐患,经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5000元。
9、翼城县老官庄村宏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安全隐患,经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5000元。
自公告之日起,以上举报人持举报密码及身份证到市安全生产奖励办公室办理手续领取奖金。领取奖金时限为30日,超过30日无人领取按弃权处理。
临汾市政府安全生产奖励办公室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