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市地税局对外公布2起涉税违法案件,目前2户企业均依法补缴税款并受到处罚。
一、临汾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2015年7月对临汾市卓尔亚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2009至2014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期间的营业税及附加560245.5元、企业所得税430678.22元、印花税275.54元、并存在擅自销毁账簿的行为。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该局依法追缴税费991199.1元,加收滞纳金846120.77元,对其擅自销毁账簿的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二、临汾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对临汾市福兴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2009至2013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33989.02元、土地增值税47220.8元、企业所得税59026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14424.64元、契税64748.40元、印花税7092.11元,并存在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该局依法追缴税费526500.97元,加收滞纳金327475.1元,罚款206290.40元,并对其发票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
临汾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