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予强为临汾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6-05-18 09:39:2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予强为临汾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6年5月17日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二○一六年五月十七日根据临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刘予强为临汾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责任编辑: 吉政

版权声明:凡临汾日报、临汾日报晚报版、临汾新闻网刊载及发布的各类稿件,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自媒不得转载发布。若有违者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