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烧小麦秸秆和麦茬的通告

2016-06-09 10:00:55 来源:临汾新闻网

  我市夏季小麦收割已陆续开始,为切实做好小麦秸秆和麦茬禁烧工作,防止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全市禁烧小麦秸秆和麦茬工作通告如下:

  一、夏收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小麦秸秆和麦茬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二、全市广大农民朋友要树立和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认识焚烧小麦秸秆和麦茬给大气环境和安全所带来的各种危害,人人行动,从我做起,自觉抵制焚烧行为。

  三、提倡采取机械还田、离田清运等方法处理秸秆,提倡所留麦茬全部深翻还田沤肥,要合理妥善堆放秸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凡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秸秆、麦茬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将被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人民群众身体和财产损害损失的,公安部门将对当事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行为,举报电话:1236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6日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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