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黄标车实施淘汰的通告
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全面加强我市机动车污染排放的治理,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本市将于2016年年底前对全市在用黄标车全部完成淘汰。
从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的黄标车车辆停止办理环保检验、车辆年检。车主在12月31日前应积极主动将黄标车交我市有资质的回收公司报废,并办理相关报废补贴手续,政府给予黄标车报废补贴。(办理补贴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补贴)。对车主不主动办理报废的车辆,严格按照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强制淘汰。对达到强制淘汰标准的黄标车辆上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按规定报废。
特此通告
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9月19日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