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10月12日在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徐树荣
各位代表:
我受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临汾市委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共召开7次人代会、47次常委会会议、49次主任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和政府部门116项工作报告,重点对42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法检“两院”和政府30多个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作出或制定71项决议、决定及规范性文件,任免干部392人(次),为推动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推动经济建设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推动市委重大决策实施和经济转型发展作为着力点,依法履职,科学履职,主动履职,始终与市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
一是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全市经济稳中有升。坚持定期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报告,支持政府工作,共同应对挑战。提出进一步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加强对预决算审查监督,推动政府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支出安排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去年,在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查监督的基础上,首次将社保基金收支变动情况纳入范围,使“全口径”审查更加严格规范。强化部门预算审查,对90个部门260个二级预算单位,在人代会上进行审批,努力为人民管好“钱袋子”。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计划、预决算、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报告的意见,落实整改纠正力度逐年加大,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普遍增强。听取审议“十二五”规划实施、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多项报告,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听取审议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报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审议市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投资计划调整议案并作出决议,为生态治理、民生改善、转型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听取审议滨河西路与彩虹桥立交等六座立交桥、山西师大、市委党校整体搬迁和规划三街建设投融资项目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全力支持政府施行投资建设计划,全市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围绕“三个突破”实施监督,听取审议金融振兴发展情况报告,提出要发挥政府融资平台作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听取审议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完善政策措施,破解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难、发展环境欠优、产业结构单一、资金人才匮乏等瓶颈制约,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听取审议全市科技创新专项报告,并深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研发中心专题调研,就发挥科技在转方式、调结构的支撑引领作用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推动“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百里汾河生态文明保护区”建设,加快实现沿汾崛起。根据市委的决策,先后两次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就汾河生态建设与保护,向大会提交议案,作出决议,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围绕决议的实施,常委会先后召开12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专项报告13个,就规划编制、园区建设、用地保障、资金筹措、产业转型等认真进行审议。实行“每季一督查、每次有主题”,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16次对经济带和保护区内基础设施、河道修复、生态绿化、水源地保护、文化旅游等开展实地督查、视察、调研。市县两级政府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全力推进;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勇于实践,合力攻坚,经济带和保护区建设取得突破,列入国家《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发力、持之以恒,使汾河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依法有序推进。
三是推动煤炭资源整合、重点工程实施、公路交通建设,使之取得实质性成效。随着煤炭资源整合后续工作的推进,一些遗留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显现,常委会适时深入尧都、洪洞、乡宁等8个重点产煤县20余家煤矿企业进行调研,掌握梳理出支付补偿价款不到位、复工复产步伐缓慢、当地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等16个问题,在常委会会议上向煤炭局、国土资源局等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面对面进行专题询问。常委会持续监督、跟踪问效,次年,听取市政府整改情况报告,推动全市煤炭产能加快释放,安全基础得以巩固,为煤炭经济稳步增长奠定基础。项目建设是提升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载体。针对项目实施中用地矛盾突出、工程进展缓慢、审批办理滞后等14个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六位一体”工作落实,临汾新医院、民航机场、大西高铁站前广场等一批重大工程如期交付使用。公路交通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脉”。常委会听取“十二五”期间公路交通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针对工程进度慢、资金来源少、工程周期长等问题进行专题询问,推动土门高速连接线、霍永高速公路、滨河东路南北贯通等一批交通建设工程顺利完工。
二、秉持人民共享理念,重视民生保障改善,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支持政府回应人民期待,补齐民生“短板”,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是以民生为先开展专题询问。市区交通不畅,车辆拥堵严重,出行难、停车难是城市交通管理的突出问题。食品药品安全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2012年,常委会在全省首开专题询问先河,针对这两个突出民生问题,对14个部门进行专题询问,形成审议意见,并跟踪问效、督查落实。当年,市财政安排2800万元专项资金一次性购置60辆城市公交车,安排3800万元对主要交叉路口进行拓宽改造,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的状况。市政府完成了17个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设置,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学前教育和扶贫开发事关人民切身利益。2014年,常委会对这两项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去年,又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听民声、查不足,严督办、促落实,使“入园难、入园贵”的状况有所改善,精准扶贫扎实推进。实践证明,专题询问是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问答双方在对话中直面问题,在互动中化解疑问,在交流中形成共识,使代表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省人大总结推广我市经验。
二是以民生为重进行工作评议。“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常委会持续关注生态环境治理,重点推动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林业生态建设。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平阳环保行”活动,对环境保护、林业生态建设联动开展工作评议,指出市区大气污染尚未根本解决、农村环境治理任务繁重、林业产业化发展不足等问题。市政府及环保、林业部门以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为重点,采取强措施,拿出硬办法,创建了省级卫生城、园林城和环保模范城;造林绿化成效显著,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全面完成,国有林场管理取得宝贵经验。
三是以民生为要审议专项报告。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保是稳定之基,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头戏”。常委会听取审议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就推进创业就业、社保全覆盖提出意见;听取审议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报告,支持市政府建立公平分配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安居得实惠;听取审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报告,要求优化新农合补偿方案,加快支付方式改革,让参合农民更方便、更放心;听取审议全市农村新“五个全覆盖”工程进展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推动新一轮民生工程有效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果。
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五年来共受理5650件(次),其中来信1479件,来访4171件(次),全部及时交办、转办,加强对典型和共性问题的跟踪监督,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稳定。
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扎实推进法治临汾建设
五年来,常委会因势而谋、因势而动、因势而进,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法治临汾建设的实施意见》,努力推动法治成为全社会最大公约数。
一是推进宪法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工夫”。常委会把2015年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年”,连续举办4次宪法专题讲座,邀请国家及省知名专家学者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部门及“两院”负责人进行培训,对任命人员进行宪法知识考试,促进“关键少数”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广泛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大力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听取审议“六五”普法进展情况报告,作出审议意见,引导“最大多数”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律素养。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先后8次组织新任命的53名国家工作人员公开向宪法宣誓,通过庄严的仪式化表达,激励大家做宪法的忠实信仰者、自觉实践者和坚定捍卫者。积极开展地方立法权申请工作,顺利通过立法评估,今年3月市人代会表决产生法制委员会,我市即拥有了地方立法权,与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一起,标志着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更加完备,法治临汾建设取得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进展。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决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抓住“依法确权”这一首要环节,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听取专项报告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监督工作“三个常态化”。依法对水土保持法、安全生产法、职业教育法、防震减灾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宗教管理条例等42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对任命人员严把任前法律考试关、任中供职审议关、任后履职交账关,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完善“三账”监督机制,将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和年底交账满意度测评实行“三公开”,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监督。坚决落实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始终保持鲜明政治态度,依法罢免严重违法违纪人员,共任免、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接受辞职392人(次),依法罢免省人大代表2人、市人大代表8人,许可采取强制措施3人。
三是推进公正司法。常委会听取审议公检法部门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刑事审判、反贪污贿赂情况专项报告,加强司法监督。对市区新建整合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专项视察,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重点监督市中级法院司法公开情况和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组成专项督查组,深入法检“两院”听取汇报、查阅案件、旁听庭审、连续监督、反馈意见、推动整改。市法院实施“三大平台”建设,突出“六项公开”工作,以司法公开倒逼法官素质提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市检察院着力解决影响司法行为规范的深层次问题,转变检察工作模式,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使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强化履职服务保障,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凝心聚力作用
五年来,常委会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大建议督办力度,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常委会制定出台并着力落实“三公开两见面”办法,在建议“提得好、交得准、办得成”上下工夫,将建议内容、办理结果以及重点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情况予以公开,同时要求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和办结后都要与代表见面沟通,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变“关门办理”为“开门问计”,变“答复型”为“落实型”,真正使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针对代表提出的解决偏远山区农民看病难的建议,承办单位赴贫困县开展调研,主要负责人多次和领衔代表沟通,研究出台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巡诊工作意见,通过县乡村卫生服务协作和对口支援方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常委会每年从事关产业转型、民生改善、环境治理等建议中确定重点,由主任、副主任带队,领衔代表参加,到承办单位面对面督办,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办理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五年来,常委会共交办代表意见、建议741件,重点督办70件,使代表的真知灼见越来越多地转化为加快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是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开展代表跨行政区域交叉视察,组织选举单位代表在山区县和平川县之间交流互动,听取当地政府汇报,实地调研视察,使代表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从全市大局出发思考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健全代表小组活动机制,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普遍达到了有阵地、有载体、有制度等“六有”要求。指导25个市代表活动小组和3个省代表活动小组开展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视察调研、走访群众等,不断创新方式、丰富载体,坚持调研抓“热点”、视察抓“重点”、监督抓“难点”,代表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有计划地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有关视察调研、专项督查、执法检查等活动,保证本届任期内每位市人大代表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或参加一次视察调研活动。
三是强化履职服务保障。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发放履职补贴。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要工作及重大活动情况,组织省人大代表赴太原等地参加履职培训。邀请全国人大专家在洪洞、曲沃、吉县分片区对全体市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部分县乡人大代表也一同参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落实密切联系代表制度,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对代表执行职务情况进行通报,完善代表监督激励和履职考核机制。
五、固本强基提升能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良好形象
五年来,常委会以强化政治素质,提高履职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为重点,保障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有效发挥。
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打造坚强政治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71次,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绝对忠诚,勇于担当作为,始终廉洁自律。制定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所在选区县(市、区)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联系扶贫点的“三联”办法,使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加接地气、顺民意。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积极推进作风转变。常委会党组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关键”理念,认真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使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为推进人大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锤炼过硬干部队伍。常委会制定出台《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意见》等22项制度;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利用临汾人大杂志、人大网站、常委会公报等宣传人大工作成效和人大代表风采。大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批干部得到培养、锤炼和成长。常委会机关连续五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巩固了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管理有序、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夯实国家政权基础。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直接面对群众,关系党的执政基础。鉴于县乡人大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2014年8月,常委会开展“县乡人大工作集中调研月”活动,向市委提交情况报告。2015年,中央和省委先后下发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常委会迅速落实,召开市县乡三级人大座谈会,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提出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措施,使一些“老问题”有了“新解法”。中共临汾市委转发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代表选举、开好会议、依法履职、自身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为县乡人大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不断得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主要得益于市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得益于前两届人大常委会创造的条件、打下的基础,得益于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及全市人民的充分信任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得益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人员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在这里,我代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深深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
——必须坚定不移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绝对领导,重大问题及时请示、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推动全社会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
——必须坚定不移积极作为、奋发有为、善作善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主动沟通,加强联系,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做到履职不错位、支持不越位、尽责不缺位,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良性互动中,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凝聚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必须坚定不移适应新常态、把握新要求、应对新挑战,以务实创新精神推进事业发展。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率先对所有乡镇人大工作进行指导,在县级人大常委会最先告别“举手表决”;开展代表跨行政区域交叉视察,实行市县乡三级工作联动,推行监督工作“三个常态化”、“三账”监督“三公开”、代表建议办理“三公开两见面”等。只要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就能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必须坚定不移心系代表、依靠代表、激励代表,为人大工作提供不竭动力。人大工作的基础是代表,实效在代表,活力靠代表,潜力看代表。离开了人大代表的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充分发挥代表参与决策、监督推动、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不断为人大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必须坚定不移重视基层、指导基层、支持基层,共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健全的县乡人大工作机制、充满活力的县乡人大工作,更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是新形势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基础性工程,要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比,与各位代表和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主要是:综合运用法定职权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还需进一步探索;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跟踪监督力度还不够;代表工作还需改进,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履职能力方面还需提高;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工作作风仍需持续改进。
对今后人大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已经组成,常委会也即将选举产生。我们建议,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临汾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提出的“345”战略,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依法履职、奋发作为,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振兴崛起,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此,建议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全面贯彻市四次党代会精神,在决胜全面小康的伟大征程中有新作为。市四次党代会描绘了我市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这是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在临汾的具体体现,是市委基于当前形势和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临汾的生动实践,标志着我市改革发展开启新篇章,迈上新征程。市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紧紧围绕这个中心和大局,切实担负起推动市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责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市人民团结奋进、推动发展的智慧和力量,为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二、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在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上有新进展。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等方面制定出台具有地方特色、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是四届人大常委会一项全新的工作。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立法工作,充分实现市委的决策意图;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增强民意和认同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制定近期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按照科学化、程序化相统一原则,建立健全法规起草调研、听证论证、征求意见、会议审议、新闻宣传等机制,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市情民意,保障改革发展。
三、着力加强监督工作,在履行法定职责上有新成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要围绕市委提出的“345”战略和“十三五”规划,强化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在产业转型升级、文化旅游融合、城乡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保障民生、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听取专项报告,开展视察督查,特别是要在脱贫摘帽、项目建设、优化环境、总体安全上,综合运用法定职权进行重点监督,切实推进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强市建设。健全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完善程序,加大力度,增强实效。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遵循法定性、全局性、民主性、可行性原则,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市委推荐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四、切实改进代表工作,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提高。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保障代表知情知政;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有效开展闭会期间活动,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营造全社会尊重代表、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保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切实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真心听民声,尽心代民言,多方汇民智,倾力解民忧,使人民的意志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得以实现。
五、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履职能力上有新突破。要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重视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依法履职、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健全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
各位代表,“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让我们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把使命扛在肩上、责任刻在心头、任务抓在手中,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攻坚克难,务实奋进,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振兴崛起,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做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