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2018年征兵工作公告
一、征集时间
征兵工作从8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可适当提前。9月10日起运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部队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
二、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毕业生和大学新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或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当尽可能多征集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8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8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8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
临汾市征兵办公室受理举报地址:临汾市鼓楼西街临汾军分区动员处;举报邮箱:9876787@qq.com;邮编:041000;举报电话:0357-2187115、2187143、2187132。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