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执行战果,形成对被执行人的“围追堵截”执行威慑,尧都区人民法院决定从2018年9月8日起,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执行风暴专项行动,活动将对2018年所有未结案件以及当事人反映有执行能力的其他年度未执结案件,进行拉网式摸排,充分运用强制执行手段和措施,对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实施集中查找、控制。现对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通告如下:
一、凡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必须到尧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
二、对未按规定申报财产或申报财产不实不全的,视情节对被执行人(自然人或单位负责人)予以罚款、拘留;
三、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四、对所有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向社会公布,并同步在我院公众号、互联网站、户外广告屏、被执行人住所地等公布;
五、对身为公职人员的被执行人,除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惩戒外,通报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建议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法依纪给予处理。
六、对有协助义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将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特此通告
尧都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