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关于对运输车过境实施优化通行措施通告

2019-03-09 09:50:36 来源:临汾新闻网

关于对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过境“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实施优化通行措施的通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为全面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巩固和拓展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助力我市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对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过境临汾市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实施优化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范围

  东环国道108线(不含)以西,西环国道309线、省道232线(临夏线)、省道329线(临午线)重叠路段(含)(金殿镇坛地村至同世达三岔口)以东,北环国道309线(不含)以南,南环城南公路(含)以北。

  二、市区优化通行线路

  以青兰高速、霍永高速及陵侯高速为东西向过境通道,以京昆高速为南北向过境通道,过境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就近驶入上述高速公路通行。

  1.由北向南

  从洪洞方向驶入省道224线(桃临线)行驶的车辆从京昆高速公路明姜及洪洞西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2.由南向北

  (1)从新绛方向驶入省道232线(临夏线)行驶的车辆从京昆高速公路襄汾北柴及襄汾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2)从侯马、翼城方向驶入国道108线行驶的车辆从陵侯高速公路曲沃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3.由东向西

  (1)从安泽、古县方向驶入国道309线行驶的车辆从青兰高速公路曲亭收费站上高速通行。

  (2)从古县方向途经省道323线(沁洪线)行驶的车辆从洪洞广胜寺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3)从浮山方向途经省道230线(临么线)行驶的车辆从青兰高速公路临汾东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4.由西向东

  (1)从蒲县方向途经省道329线(临午线)行驶的车辆从京昆高速公路土门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2)从克城方向途经省道328线(洪永线)的车辆从洪洞明姜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3)从乡宁方向途经省道231线(台襄线)行驶的车辆从京昆高速公路襄汾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三、市区生活物资、重点工程及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规定

  (一)办理范围:排放标准为国Ⅲ且加装环保装置、排放标准为国Ⅳ及以上且需进入市区运送鲜活农产品(不含生猪及其产品运输)、城市运营及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均需办理《车辆通行证》。总质量4.5吨以下(不含)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且装载货物采取集装箱等密闭措施的货运车辆,不需办理通行证,正常通行。

  (二)办理流程:直接通过交警部门“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微信公众号:山西公安-民生警务-交管-通行证办理)办理车辆通行证,具体范围:公用事业单位车辆;瓜果、蔬菜、生鲜(不含生猪及其产品)、食品运输车辆;服务于物流配送的轻型、微型封闭货车及其他车辆;车籍非市区及尧都区的已进入市区需办理临时一次性进入市区的货物运输车辆。

  (三)办理手续:由机动车辆所有人或委托人持机动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车辆密闭实况照片到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办理临时通行审批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运输车辆须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线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二)通行各县(市、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仍按照原行驶路线通行。

  (三)辖区内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期间,开放管控区间段内相应的备用线路,确保过境车辆正常通行。

  (四)车辆户籍或车主在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示范区内、排放标准符合规定且属于正常出入居住地的车辆,需办理车辆出入登记手续后正常通行。

  五、法律责任

  自公告之日起,现有管控路段的路面电子监管系统将对违反禁令驶入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自动抓拍。

  1.实施优化通行监管系统自动管控措施后,违反本通告的机动车辆,交警部门依规处罚后,将违规车辆、驾驶员的信息抄送交通运输等部门。

  2.部分路段在未实施优化通行监管系统自动管控前,违反本公告的机动车辆,由交警、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联合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处罚。

  3.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依规对违规车辆的载货源头企业及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责任倒查。

  各县(市、区)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 车辆优化通行措施参照本通告制定。

  特此通告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8日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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